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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今亮点!地役权和用益物权区别(地役权通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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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说

1、地役权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

2、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3、我国《民法典》物权编规定,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地役权合同。

4、2、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5、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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