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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院:新型毒品多依附电子烟、饮料等在公共场所推销 环球热资讯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顶端新闻记者 高鑫

奶粉罐里的白色粉末,餐厅、KTV等场所内推销的电子烟,代他人邮寄的快递……这些日常生活中的常见事物,其实都有可能是毒品的伪装,稍有不慎就会上当中招。

“6·26”国际禁毒日临近,北京高院日前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2020年以来毒品犯罪案件审判情况。据介绍,2020年以来,北京三级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125件,其中一审978件、二审147件,案件数量总体呈明显下降态势。

毒品犯罪主要涉及三个罪名,贩卖、运输毒品罪977件(占86.8%),容留他人吸毒罪96件(占8.5%),非法持有毒品罪34件(占3%)。在依法惩处的1143名毒品犯罪分子中,再犯累犯占比48.2%,“以贩养吸”超过六成,且日渐显现出年轻化的趋势。

北京高院副院长孙玲玲介绍,涉案毒品种类趋向多元化,新精神活性物质(新型毒品)后来居上、不断攀升,不仅种类繁多,成瘾性、迷惑性更强,社会危害性更大。

“2021年7月1日,我国将合成大麻素整类列管为毒品,作为新精神活性物质,其毒理作用更加强烈,多依附于电子烟、糖果、饮料等常见消费品,在餐厅、KTV、健身馆等公共场所推销,伪装性、欺骗性极强。”北京高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肖江峰说。

顶端新闻记者注意到,通报会上,北京高院还发布了四起典型案例,其中包含,王某贩卖合成大麻素新型毒品案,其积极在餐厅、KTV、健身馆等公共场所推销,且构成毒品再犯,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孙玲玲副院长表示,北京全市法院将继续狠抓审判工作质效,提升禁毒综合治理能力,以实际行动为奋力开创新时代首都禁毒事业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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